根据国际上实施营养标签制度的经验,营养标签标准中规定了可以豁免标识营养标签的部分會品范围。鼓励豁免的预包装食品按本标准要求自愿标识营养标签。豁免强制标识营养标签的食品如下:
1.生鲜食品,如包装的生肉、生鱼、生蔬菜和水果、禽蛋等主要是指预先定量包装的、未经烹煮、未添加其他配料的生肉、生鱼、生蔬菜和水果等,如袋装算(或冻)虾、肉、鱼或鱼块、肉块、肉馅等。此外,未添加其他配料的干制品类,如干蘑菇、木耳、干水果、干蔬菜等,以及生鲜蛋类等也属于本标准中生鲜食品的范围。但是,预包装速冻面米制品和冷冻调理食品不属于豁免范围,如速冻饺子、包子、汤圆、虾丸等。
2.乙醇含量≥0. 5%的饮料酒类酒精含量大于等于0. 5%的饮料酒类产品,包括发酵酒及其配制酒、蒸馏酒及其配制酒以及其他酒类(如料酒等)。上述酒类产品除水分和酒精外,基本不含任何营养素,可不标示营养标签。
3.包装总表面积≤100平方厘米(c㎡)、或最大表面面积≤20平方厘米(c㎡)的食品因包装小,不能满足营养标签内容的,但允许自愿标示营养信息。这类产品自愿标示营养信息时,可使用文字格式,并可省略营养素参考值(NRV)标示。包装总表面积计算可在包装未放置产品时平铺测定,但应除去封边所占尺寸。
4.现制现售的食品现制现售是指现场制作、销售并可即时食用的食品。但是,食品加工企业集中生产加工、配送到商场、超市、连锁店、零售店等销售的预包装食品应当按标准规定标示营养标签。
5.瓶装、桶装的饮用水包装饮用水是指饮用天然矿泉水、饮用纯净水及其他饮用水,这类产品主要提供水分,基本不提供营养素,因此豁免强制标示营养标签。对饮用天然矿泉水,依据相关标准标注产品的特征性指标,如偏硅酸、碘化物、硒、溶解性总固体含量以及主要阳离子(K+、Na+、Ca2+、Mg2+)含量范围等,不作为营养信息。
6.标签上注明每日食用量≤10g或10ml的预包装食品指食用量少、对机体营养素的摄入贡献较小,或者单一成分调味品的食品,但是,相关产品标准中允许使用的工艺、分类等内容的描述,不应当作为营养信息